关于修订《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预算编制要求的说明》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改进和加强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4号)中“提高科研项目立项及预算核定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强化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的要求,现对2003年市科委、市财政局共同颁布的《关于<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制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课题经费预算编制要求的通知》(沪科合〔2003〕第010号)进行修订,请按照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详细内容]
 
  上海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本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专业特长和聪明才智,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顺利开展科研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上海市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 设立上海市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旨在鼓励和支持本市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有科研潜力和突出才能的年轻优秀人员,以项目资助扶持的方式,为其提供一定的科研条件,以使其顺利地开展科研工作,并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继续为上海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详细内容]
 
  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B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实现上海市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和选拔一批引领企业技术创新的学科和技术带头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特设立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B类)。

  第二条 本计划是建设高水平企业科技人才队伍的有力措施,是推动产学研合作,提高上海市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得到过本计划资助的上海市杰出的企业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申请。

[详细内容]
 
  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科技人才队伍 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企业青年科技人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特设立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

   第二条 本计划以项目扶持的方式,支持企业青年科技人才领衔开展研发实践,促进企业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成为企业科技骨干和技术带头人。

   第三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得到过本计划资助的企业青年科技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详细内容]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全面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落实《上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员,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环境,上海市人事局(以下简称市人事局)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联合设立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以下简称浦江计划)。

第二条 浦江计划主要资助近期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主要资助对象为:

1、 应聘来本市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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